《觉醒时代》第一集,袁世凯批准签署“二十一条”的消息传到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生李大钊号召同学回国倒袁,维护共和国。
当大家都很愤怒的时候,一个叫张的同学说:“不要因为你还了元就给国家捣乱!”
然后双方就吵了起来,吵得不可开交。张说,如果不是那些愚蠢的革命政党非要照搬美国的共和制度,中国早就走上了君主立宪的道路,绝不会演变成今天不伦不类的局面。
现在袁世凯试图推行君主立宪,真的回到正轨了。这是中国的救国之策,富强之基。
李大钊愤怒的胡子翘了起来:“你刚才说的太可笑了!”
一个坚持君主立宪,一个坚持民主共和,抛开李大钊在剧中的主角地位。让我们来看看。到底谁是对的?
01
大清帝国的根
首先要知道,大清帝国的病根在于专制,而不在于君主。
谭嗣同曾说:“两千年之政,秦之政,皆贼也;两千年之学,荀学也,皆思乡;唯贼用故乡愿,故乡愿媚贼”。荀子开创的法家学说,无限制地提高了君主的权威,强调臣民对君主的无条件服从,构成了君主主宰一切的中央集权社会。
这套系统后来被秦始皇发扬光大,通过历代君主的“优化升级”,不断修复各种bug。到了清朝的时候,已经完美无瑕了。中国社会没有能力与皇权抗衡并与之并驾齐驱。在皇帝之下只有一层层的仆人和臣民。
由于皇权没有制约,皇帝可以胡作非为,连累天下。清朝末年,慈禧利用自己的皇权,不顾任何人的劝阻,对外宣战,最终导致了八国联军的灾难。这是专制制度害国害民的典型案例。
解决专制的药方就是孙中山所说的“民主”吗?不,其实是“宪政”。
专制可以是君主说了算的暴君,也可以是人民说了算的暴民。专制的核心是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即“君欲其臣死,我不得不死,父欲其子死,其子不得不死”,而“立宪”则是要把一切权力关在笼子里,不管这种权力是体现了皇帝一个人的意志,还是体现了全体老百姓的意志。
当国家的所有权力都置于一部基本法之下,就会形成程序正义,即掌权者必须按程序办事。不能说皇帝下令杀了汉奸,汉奸就死了。
以慈禧杀死戊戌六君子为例。其中,杨瑞是张之洞的亲信。他根本不属于康党,也没有参与围元被俘后的军事政变计划。
按照程序,刑部要调查杨瑞是不是真的有所图谋,然后起诉?起诉后,杨锐必须被允许为自己辩护,对不对?最终如何定罪,也应该由刑罚部门决定,而不是由皇帝或者太后决定。
但在清朝,起诉权和最终裁决权都掌握在统治者手中。
结果慈禧因为怕列强干涉,带头把杨瑞等五人直接罚上了刑场。如果说程序正义,至少杨锐不会死在六君子中。
▲戊戌六君子
把起诉权和最终裁决权从皇帝手里拿过来,分别交给检察机关和法院,让他们自己分开,按照固定的程序办事。这就是宪政。现在比如英国女王,法院以她的名义行事,政府也以她的名义起诉,但她不能自己起诉,也不能自己做最后决定。
英国、日本等国家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君主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并不掌握实权,但议会掌握立法权,成为高于王权的权力机关。至于美法建立的民主共和国,与君主立宪制最大的区别就是去掉了君主“统而不治”的虚位。
有了宪政,法治,民主等等,也就水到渠成了。因此,李大钊和张的意见实际上在理论上是好的。只要君主立宪制有货真价实的“宪政”,民国有货真价实的“宪政”,那么这个制度也不会差多少。
问题是,在实践中,清末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哪个更可行?
02
清廷两次错失立宪良机
清末,中国人民给了清政府两次实行君主立宪的机会。
第一次是戊戌变法。尽管康有为在以前的书信中从未提及君主立宪制,但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是在为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铺路。比如废除八股改革策略,在各地建新校,在北京设立首都大学堂,允许自由创办报纸和社团;设立路矿总局、农工商总局和各省商务局,倡导工商,组织商会;各县设民政局,实行地方自治等等。
可惜这个改革被慈禧太后砍掉了。
第二次是清末立宪,是慈禧太后在庚子民族危机后推出的“新变法”的一部分。说白了,她就是想活下去。
1906年,慈禧下诏准备立宪,1907年宣布在中央设立顾问委员会,在各省设立咨议局。1908年,清政府颁布《帝国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为历代统。同时宣布“十年内实行宪政”。
以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宪法为范本,《帝国宪法大纲》赋予了清朝皇帝解散国会、调兵遣将、宣战、任免官员、任命法官、批准颁布法律等几乎全部权力。如此长的准备时间,如此强调君权的轮廓,实在让人难以相信清政府宪政改革的诚意。
▲1905年,满清立宪代表团访问意大利。
1911年,清政府成立了所谓的“责任内阁”。13名内阁成员中,汉族4人,满族8人,蒙古族1人。这8名满族人中,有5名皇族,被当时的革命党人讽刺为“皇族内阁”。目前为止。立宪派对清政府彻底绝望,倾向革命。
无论清政府的宪法是不是“骗局”,它选择日本宪法作为其蓝图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当时绝大多数立宪派向往的是英国议会,即以议会为主体的分权制衡制度,以制约君权。
日本宪法是最保守的宪法,甚至可以说是很有问题的宪法。虽然是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但天皇和代表他行事的内阁拥有很大的权力。议会不是习惯上的“立法机关”,只是“天皇立法的辅助机关”。而且内阁只对天皇负责,不对民众或议会负责,导致天皇、内阁和军方的权力并没有真正关在一个笼子里。
由于宪法的模糊性,日本政治随着时代的变迁一直处于动荡之中。从明治时期的内阁元老政治,大正时期的民主党政治,到昭和时期,军国主义政治再次出现。最终,军国主义为日本“招兵买马”,一度将日本推向亡国灭种的边缘。
立宪派所期望的君主立宪制和清政府要建立的君主立宪制完全是二维的东西,这就注定了双方最终分道扬镳。
总之,中国人民给了清政府两次实行君主立宪的机会,但清政府一次又一次错过。用混混刘华强的话说,给你机会你也没用!
▲皇家内阁
因此,张所说的是对历史的无知。并不是革命党阻止了清政府走君主立宪的道路,而是清政府自己挖到了崩溃的道路。
03
袁世凯没有资格做君主立宪。
张还说,现在袁世凯正在努力推行君主立宪制,这才是真正的回归正轨。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袁世凯凭什么实行君主立宪制?
袁世凯想当皇帝,是对革命党和清政府的双重背叛。
首先,袁世凯既然成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就应该服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宪法规定国家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代理首脑对国民议会负责,总统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
诚然,袁世凯的权力受到盟约的限制,让他很舒服,但你既然做出了维护共和的承诺,就必须依法行事。但袁世凯屡次毁约,甚至称帝,是对革命派赤裸裸的背叛。
其次,袁世凯在鼓动北洋军将领威胁玉龙太后时,说“默默观察人心走向,是不可能避免共和方式的。”所以他“恳求桓可汗做一个大人物,宣示中外,建立共和政权。”
清帝的退位诏书也明确提出,“是用大势所趋,舆论内审,皇帝特率,使执政权为全国所知,使之成为立宪共和国,接近于安慰国家厌乱而望治之心,而远非古代圣界为公之义。袁世凯之前被国务院选为总理,新旧代谢之时,宜统一南北,即袁世凯可组织全权临时共和政府。”也就是说,清王室认可共和宪政制度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所以清帝主动把执政权还给全国,国体是共和宪政体制,袁世凯只能组织共和政府。
由于退位诏书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袁世凯称帝。无论你是搞君主专制还是君主立宪,都是违法的,是对和平退位的清廷赤裸裸的背叛。
再说,搞君主立宪,清政府统治中国268年,有非常好的君主基础。你袁世凯凭什么?你现在有多少把枪?有了这些枪,我不敢在日本人的威胁下保家卫国,只敢向革命党人开枪。你想要点面子吗?
这种违背诺言、违背法理的可耻行为,怎么会成为“救国之策、富强之基”呢?张同学的脑子看起来真的糊里糊涂的。
04
没有君主立宪的社会条件。
即使清政府和袁世凯都真心想搞君主立宪,中国也未必具备搞君主立宪的必要条件。康有为、张謇等人,包括电视剧里的这个张,都认为大清帝国是君主专制,所以会很容易搞君主立宪。
但是,在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君主立宪制之前,它们的社会结构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封建制度,而中国从秦朝开始就一直实行郡县制,郡县制是高度集权、严格专制的君主专制的基础。
在西欧,从10、11世纪开始,教会、贵族、自治城市、包括骑士阶层在内的三级会议等相对独立的政治力量随着王权的壮大而发展。他们虽然普遍从属于王权,但也分化和制约了王权。
因为这种制约往往来自于君主制体系之外的、代表着不同于王室的阶级或社会团体利益的政治力量,王权不能为所欲为。
久而久之,国王、贵族和臣民被一种不为人知但众所周知的约束所束缚,即双方对彼此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因为这种约束的存在,国王、贵族、诸侯之间一直保持着平衡的关系。
12世纪初,英国国王约翰在位时,企图建立至高无上的王权,比如未经贵族同意就向他们收取特别的捐款。他越界了,践踏了风俗习惯,打破了国王和臣民之间的平衡,迫使贵族和王子、骑士和牧师联合起来,武装反抗国王。
最终,国王被迫签署了《自由大宪章》,宣布“未经国家公意许可,不得征收豁免和贡赋。”他还承诺“如果要征收贡品和免税,就要向所有大主教、住持、伯爵和男爵发出盖有印章的圣旨信,指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以取得全国公意”。第一次通过立法恢复了原有的平衡,明确限制了王权。
1995年,爱德华二世正式成立议会。议会是作为限制王权的组织出现的,其手段就是用法律来限制王权。13世纪英国法学家布拉顿说,“法律使他成为国王”。此后,限制王权的传统以议会的形式得到了明确的继承和发展。
▲约翰签署大宪章
至于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就处于漫长的封建社会。603年,德川家康在江户建立幕府,在日本国内实行以封建领主土地制度为基础,由将军幕府和著名藩属国组成的封建统治制度。历史上称之为“幕府体制”。
幕府虽然拥有绝对优势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但拥有对全国的中央集权统治能力。但是,各诸侯国在自己的领土上仍然保留着很大的地方自治权,包括独立的司法权、行政权和税权等。,并建立了自己的军队,拥有灵活执行幕府政策和法令的权力,有时甚至违背其命令,进行地方割据,培养离心势力。至于皇帝,那只是一只被供奉起来的大熊猫。
由此可见,日本君主政体的本质是君主政体与君主政体相互对立,相互依赖,处于平衡状态,在中央政权的控制下实行地方割据统治。这种均衡状态与英国等西欧国家的封建社会结构高度相似。
所以当日本开始明治维新,建立君主立宪制的时候,其实过渡并不难,更何况天皇根本没有权力。
▲幕府时代的日本
在中国的专制帝王社会,皇权只能被有权有势的官员、宦官、外戚窃取、篡夺、瓜分,而不能得到适当的分解、瓜分和分享。
有时候皇权完全是诬陷空,就像汉献帝一样。但无论皇权是君主独享还是他人实际共享甚至完全框定空,整个社会所有政治权力的最终所有权在法律上和名义上都是君主独享的。你看慈禧太后就算不妥协,她的遗嘱还是要靠皇帝的谕旨下达。
皇帝可以是个橡皮图章,但慈禧要想在世界上有权力,就必须有这个橡皮图章。由于除了君权之外没有其他权力中心,因此不可能制衡君权。没有这样的制衡,君主立宪又如何?
所以在晚清中国的社会结构中,没有君主立宪的基础。
因为中国历史经常改朝换代,所以吸引中国人的是革命之路。《尚书》早就告诫诸子“汤武革命要顺应天道”。对于当时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中华民国取代了大清帝国,就像大清帝国取代了大明帝国,大明帝国取代了大元帝国一样。
据估计,王太后玉龙也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共和国。她大概以为这个共和跟周代的“共和政体”是一回事。
至于中国历史上闻所未闻的君主立宪制,则是另外一种。
借用秦桧教授的话来说,“我国历史上的君主一旦失势,即使落到像母亲(如唐代武则天)、弟弟(如赵光义的宋太祖)、岳父(如西汉末年的王莽)、祖父(如《北方周末》的隋文帝)这样的至亲手中,也难免有生命危险。所以,我们的皇帝要么是“真君”,要么是命运悲惨的废黜君主,“虚君”比共和国离“传统”更远。民国初年,大清皇族能够保持一定的地位,不至于碰壁,被众人推搡。在历史上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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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中国人不想走君主立宪的道路,而是这条路根本就被堵死了。武力推翻元朝,维护共和国的道路虽然不一定是康庄大道,但至少不是死路一条,是一条值得不断努力探索的道路。
好的道路往往是下坡路。
要想在困境中生存,只能走别人没走过的路。
一些参考资料:
1.孟广林:英国封建王权的草稿——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
2.来新的夏天:北洋军阀史;
3.蒋劲松:议会之母;
4.姚: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
5.《中国的现代化》,g .罗兹曼主编;
6.迟:清末预备立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