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执行过死刑的老兵,来说说死刑的执行方式吧,让大家清醒一下!要知道法律的尊严不可侵犯!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拍摄被广泛使用。当时可以说执行死刑无异于枪毙,所以当时就有了“吃花生”的说法。正是因为枪的子弹像花生,才产生了这个形象的比喻。
当时基本都是武警在搞。装订的方式也很有讲究。虽然被绑着,但绳子后面的结正对着犯人的心脏。所以当时有两种执行方式。第一种方法是直接向头部射击,也称为击打头部。第二种方式是打心脏,即瞄准相隔一两米的绳子后面的结。其实当时用的是步枪,威力大,前面有个小洞,弹孔后面因为空空腔效应有个大伤口。
前几年基本上有些地方用的是注射。但是注射执行不是很普遍,因为执行室和执行车少,条件有限。很多情况下优先考虑一些经济犯罪或者非暴力犯罪。就算用铅弹,也基本是直接瞄准头部。
现在行刑一般由法警执行。至于执行方式,注射也是广泛使用的。当然,除了一些偏远地区或者注射过程中的意外,在那些特殊情况下也会使用拍摄。
所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律是神圣的,法律不容挑衅,法律的尊严靠我们每个人去维护!一定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绝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