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建立了科举制度,汉代选拔人才自然没有通过科举制度,但是有一套选拔机制。汉代的选拔机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从国子监中选拔优秀人才;二是采用“村选”的方式,从地方选拔人才到中央任职。
太学是汉代最高学府,在太学学习的学生称为太学生。完成学业的学生将有一次考试。当时叫“主体”,分两类。甲科出身者为郎,乙科出身者为官。郎指的是皇宫里的侍卫,主要为皇帝服务。这些官员在皇帝身边服务了几年,当他们满足政府的需要时,他们就在他们中间被挑选和分配。是地方长官的助理官,考B的学生必须回乡政府当官。汉代对官员的任用是有规定的。地方长官都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郡郡的助理官员必须由本地人担任。
所谓“从农村选拔”,就是地方政府随时可以向中央政府推荐人才。这种推荐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一个是不确定的。国家遇到重要的事情,朝廷往往会发函给地方推荐贤人。比如新皇帝登基,或者大饥荒。这些当选的人被称为“贤人”。先贤到了朝廷,朝廷会提出几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称为“政策问题”。然后法庭根据他们的回答选择和任命他们。
二是特殊时期。比如朝廷需要做出使西域,出使匈奴,要有熟悉匈奴和西域语言的人;或者黄河决口,需要有治水知识的人。这时候,朝廷就需要发函招揽合格的人才。知道当地有这类人才的,可以向政府推荐;还有人认为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也可以自己申请参选。
第三,是有规律的。这种定期的人才选拔,就是“弘扬孝道,廉洁奉公”。汉朝时,孝治天下,地方官员总是奉命任用孝子和清官,但地方官员并没有很积极地响应。汉武帝时,他给地方官员写了一封信。并下令公开讨论,没有培养出孝子和清官的地方官员应该受到惩罚。这样就形成了定期向朝廷推荐人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