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这样理解:
绩效工资是一种全国统一、来源于教师、为教师所用、以考核为形式、以校长点头为核心的奖励性工资。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公办中小学都要实行绩效工资,这是国家的统一要求。但是,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数,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县级没有市级高,市级没有省级高,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经济发达地区高。他们之间的差距至少要有一万元,甚至五万元。
绩效工资总额根据个人的职称和工作年限确定。一般职称高、教龄长的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会高一些,反之会低一些。在制定具体办法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占总额的70%,用个人工资按月发放,称为基本绩效工资。
今天主要说的是另一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额的30%。不是随工资发,而是统一收在一起。只有经过一定的努力,按照一定的时间进行考核,才能获得。这就是所谓的“从而为师”的意思。
然而,如何才能更好地利用这笔巨额资金呢?按照绩效工资的意思,就是必须要考核,要么是学期中考核,要么是年终考核。评估是什么?当然是个人工作表现的实际效果。表演表演,不就是表演效果吗?按理说,一般来说,业绩好,绩效工资高的人都可以接受。然而现在,评估只是一种形式。也分为工作量、考勤、师德、特殊贡献、班主任、校长、其他领导等等。各地应该都差不多,也还行。既然有考核项目,那就实际考核吧。但是没有真正的诀窍。有的校长一个人在家拨弄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绩效工资发放结果出来了,直接去了中心校,没有公示。一些校长把离开满勤视为离开满勤。有些校长根本不考虑工作量,多干活的和少干活的一样。最后,不管考核怎么做,校长也只是点头才算数。也就是说,校长是考核的核心,应该以校长的喜好为依据。
这完全背离了绩效工资的初衷!——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关怀,保障和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教师地位,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投身教学,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这是绩效工资最初的梦想。然而,现在的结果是什么?大家应该不言自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