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基础
一级残疾
A.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要依靠别人的帮助或特殊设施,否则无法维持生命;
B.意识丧失;
C.各种活动受限,卧床休息;
D.完全失去社交能力。
继发性残疾
A.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C.无法工作;
D.社交极其困难。
三级残疾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要不断的监督;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室内活动;
C.明显的职业限制;
D.社交方面的困难。
四级残疾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有时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到限制,仅限于生活区内活动;
C.职业种类有限;
D.社会交往受到严重限制。
五级残疾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都有限制,只限附近活动;
C.工作需要明显减轻;
D.社交能力差。
六级残疾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可部分补偿,有条件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减少;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狭隘的社会交往。
七级残疾
A.一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受到限制;
B.短期活动不受限,长期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大幅缩短;
D.社交减少。
八级残疾
A.一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受到限制;
B.远距离移动能力有限;
C.间歇工作;
D.社交受到限制。
九级残疾
A.大部分日常活动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大部分社会交往能力有限;
10级残疾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交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