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