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年服装2022-07-07  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转让方:

应该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不包括省辖市管辖的区域,也不包括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开发区无权作为出让人订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有在2005年8月1日前作为出让人订立出让合同,并在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才能有条件地认定为有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62927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