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不足,不能鉴定工龄,这是办理退休时经常遇到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企业用工制度的巨大变化,员工的档案流动也非常频繁。往往导致部分员工档案丢失,甚至员工档案损毁。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档案权益将会丧失。
《社会保险法》规定,缴费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个人不需要缴费。
但是被当成了缴费年限,谁也认不出来。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有特殊身份的人,才有可能连续工作。
总的来说主要有:知青上山下乡的时间。国有企业固定工在国家全面实行综合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根据档案材料确定的连续工龄。需要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入伍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工作时间是国家承认的。
每一份员工档案都很重要,员工不应擅自查阅或接触自己的档案。
一般来说,如果档案材料丢失,是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责任。但有时档案管理部门随着用人单位的破产清算而丢失,无法追究责任。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还是很负责任的,一般不会丢失、损毁员工档案。因此,建议您将文件委托给他们。
文件丢失后该怎么办?档案是证明员工一生工作经历的重要材料。一旦丢失,它们不能被重新发行。但是,根据档案的不同功能,我们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比如知青上山下乡审批表,在各地的县级部门档案中都有记载。如果员工申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同样具有证明的效力。
入伍时间也是如此,但是要从地方武装部调取所有入伍信息,并返回到原部队的入伍人员档案中,非常麻烦。
如果是国企,可能会涉及改制,相应的企业会被注销。如果企业的档案丢失了,这种证明会很困难。一般需要企业工资的工资表和原始记账凭证,如果是固定职工,还需要主观劳动部门批准的审批表,企业的用工计划等材料。丢失的很难补办。
如果不能证明,那么被视为论资排辈的员工的权益确实有可能丧失。因为以前就业身份很重要,所以有很多种类和区别,计划内临时工,计划外临时工,季节工,国家合同工,劳动合同工,固定工等等。不能说你在那里工作,你是个固定工人。
所以员工档案很重要。即使不允许查阅自己的档案,也建议你通过提交给社保部门提前审核,知道自己的档案缺了什么。最好提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