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副市的级别设置自成体系,比较特殊,包括县级的界定,与其他城市不同。
一、副省级城市的行政架构副省级城市的行政区划和其他地方一样,按照市、县、镇(街道)三级架构设置。具体的行政级别对应关系是:
1.市级:四套班子专职,对应省内外一般副部级;
2.副市级:四套班子的副职,对应省内外的综合科一级;
3.局级:市级工作部门的正职,对应省内外一般副厅级;
4.副局级:市级工作部门副职,对应省内外综合科级别;
5.科级:市级部门有科级副职,与其他地方一致。
厅级及以下的编制与其他地区的厅级及以下干部编制相同。从层级上看,副省级城市中市级部门副职对应的副局级其实是综合科级别,与内设部门的正职级别相同。但在副省级城市,副局级其实介于一般的副厅级和处级之间,行政“规格”略高于处级。当一个科级干部在组织上习惯到副局级职位时,仍视为重用,即规范的“进一步使用”。
第二,副省级城市、市区、县的层级设置。那么,副省级城市的城区是什么水平?
这是我们接下来要重点关注的。行政区划上,副省级城市还是县规格,但是副省级城市的市县之间干部使用是不一样的。
副省级城市的城市参照部门统一设置为局级,四套班子均为局级专职干部,一般为副厅级。以此类推,市区四套班子的副职都是副局级,对应的是一般级别;城市工作部门,镇街是科级,副职是副科级,干部级别结构和市级工作部门差不多。
副省级城市的县不一样。四个小组的组长直接定为普通级别,副组长为副处级。下属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正科级,副职为副科级。
从以上设置来看,副省级城市所辖县的规格比市区低半格,县所辖工作部门、镇、街道的规格比市区同部门低两级。单从一纸对比来看,副省级城市的县比城区苦。
第三,副省级市县干部交流。副省级城市所辖县的规格低于市区。干部交流有障碍吗?当然不是。
副省级城市的城市规格有点“膨胀”,这是副省级城市为了区分干部级别而人为设置的差别,在辖区外并不常见。换句话说,副省级城市的镇街级别虽然在正处,但并不意味着这些镇街的岗位可以直接到县里当主官。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岗位分配到县,多从四套班子副职开始,不直接担任岗位。另一方面,副省级县的正职要分配到市区,只要有工作需要就可以调动。从办公室到办公厅的副厅只有半格,属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正常范畴。
同样,副省级城市的城市干部,如果要在省内外交流使用岗位,其他地方也要“半路下浮”处理。比如他们交流到其他正局级城市,不一定能直接担任市委书记,最多用市长这个职位,算是提拔,也就是从副厅到正厅;参加实地选拔,如果要求是科级,副省级城市的科级不一定符合要求,大部分会要求副局级。这种情况在副省级城市下辖的县是不存在的。同等级别的交流提拔,省内外都会认可,不会像城市干部一样“打折扣”。
四。副省级市所辖县与直辖市所辖县的联系与区别也是县,副省级市与直辖市所辖县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也就是共同点,两者都是县级行政区划,和其他地区的县一样。
区别在于干部使用上有区别。省辖市的县仍然按照地级市的县的规格使用干部。县里四个班子的一把手都是科级,副职是副科级,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类比。直辖市所辖县的干部使用相当于厅级,既有厅级,也有副厅级。比如北京,所辖县基本都是按照厅级规格使用干部,也就是县四套班子全部给予厅级待遇;在重庆,所辖各县都是按照副科级的规格使用干部,也就是县四套班子按照副科级使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