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P卖淫,其实是一种非法交易。一方愿意付出,另一方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通过交换来实现自己的私人愿望。
这种交易和买卖有受害者吗?谁会是直接受害者?谁会最吃亏?
其实行为的双方,不管是交钱的一方,还是离开身体的一方,都是自愿的,心甘情愿的,根本不存在强迫或强制的行为。
从这个角度来看,交易双方不应该是受害者,甚至似乎是利润的实现者和赢家。
如果非要说P妓行为中有直接受害者的话,那就是事情败露后,J查介入,P妓被J方抓住,同时被警方处罚。这时,所谓的受害者就会出现在行为的双方。
当然说她们是受害者,因为无论P妓的双方是谁,最后都很难逃脱法律的惩罚。但这是他们应得的,不是真正的受害者,也不是受害最深的人。
卖淫事件发生后,真正受害最深的应该是双方的近亲属和家人。因为他们要为事件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要承受来自外界的嘲笑和歧视,所以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