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是封建王朝郡县制下郡县的最高行政长官。汉景帝以前称“提督”,后改称“太守”。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古代封建王朝的行政区划也发生了变化,所以“府尹(太守)”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官职。下面简单解释一下: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当时的“郡”是低于“县”的行政单位。由于中国尚未统一,“郡县制”尚未成型,这里就不讨论了。
战国时期,各国开始逐步形成“郡”两级管理体制。秦国统一后,取消分封制,全国共设36郡,每郡下有郡,每郡下有乡、镇、亭。所以这个时候的县令就相当于今天的总督。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秦朝的法律,“里”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而“廷”只是一个治安组织,所以“里”相当于今天的乡一级。
西汉建立后,延续了“郡县制”,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分封制”,于是西汉出现了“郡国并行制”。然而,王国的地位几乎等同于郡守。汉景帝时期,郡守改为“太守”,此时的太守仍相当于今天的总督。
到汉武帝时,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各州设刺史,监察本州“郡县”,类似监察御史。到王莽时,改州刺史为“州牧”,改十三州为九州,大大提高了州牧的职权,使之成为地方长官。所以这个时候“州牧”在职权上已经取代了“太守”,成为类似于今天的总督级别。但由于新王朝存在时间较短,新王朝灭亡后“州牧”一职随即取消。
东汉建立后,基本延续了西汉的行政区划。直到东汉的灵帝,为了镇压黄巾起义,朝廷又设立了“周目”,使之成为“太守”之上的一个国家的最高行政长官。所以,此时的“州、郡、县”三级,和今天的“省、市、县”三级差不多,所以此时的“太守”就相当于今天。
后来到了南北朝时期,“州、郡、县”三级制逐渐混乱,天下州县越来越多,甚至有的州根本没有县管辖。所以隋朝建立后,隋文帝隋文帝把天下郡县都打下来,设立“州县”制,以一州总督为刺史。后来,隋炀帝杨迪将“州”改为“县”,将刺史改为“太守”
宋代行政区划为“双层制”,即“府、州、军、狱”为一级,“县”为一级。后来“道”被设置在“府、州、军、狱”之上,所以此时的“知府”相当于地级市市长的级别。
明清时期全国实行“省、府(州)、县”三级,所以“知府”还是地级市市长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