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为何屡禁不止

金朝灭亡2022-07-07  15

来了,来了!

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将于2021年5月1日实施。

未来的“金融”和“交易所”

“财富管理”这几个字要慎用。

消费者关心的

明星代言非法集资

还有一个结论。

日前,中国政府网公布了《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指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预防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安全处置的原则。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只要有这“三要素”

不要碰它

《规定》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个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即违法性;

二是“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规定》进一步指出,辖区内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认定:

有些企业善用“财务”和“财务管理”这两个词

欺骗和误导公众

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该条例规定

企业名称禁止误用理财等词语。

条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财富管理、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一般工商企业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建立与非法集资领导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的协商机制。,并特别关注含有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与集资有关的文字或者内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以便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中及时发现和防范非法集资。

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

如果没有审核,你要承担责任。

非法集资所得广告费、代言费

不得不撤退。

对于“利用广告和互联网传播非法集资信息”的问题:

为有效切断非法集资信息传播链条,《规定》对广告规则和相关部门责任作出了针对性措施:

至于“如何偿还非法集资”的问题:

《规定》明确,非法集资者、非法集资者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抽回资金;还款过程由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对于“广告和代言”的问题:

近期,明星代言非法集资在市场上的热度不断攀升,《规定》明确了相关责任的认定。根据《规定》,还贷资金来源包括:

非法集资的余额和收入,非法集资者及其他有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非法集资者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或者相关资产,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利、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非法集资所得,以及其他可以作为退休集资款的资产。

《条例》还规定,非法集资者和非法集资者不能同时履行偿还集资款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应当先偿还集资款。

虽然清退资金来源明确,但在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中,清退资金往往不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本金。对此,《规定》明确“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也就是说,国家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补偿、垫付或回购。这一新规定提醒所有非法集资参与者,珍惜财产,谨慎投资,远离非法集资。”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顾磊说。

加大处罚力度

强加最高的

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为及时有效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赋予处置非法集资的牵头部门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手段和措施。同时,《规定》加强了对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惩处力度,形成了有力震慑。

惩罚对象:

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

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非法集资帮助者;

未尽到防范非法集资义务的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

处罚的类型和力度:

按照处罚力度与危害程度相匹配的原则,规定给予警告、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集资者处以违法所得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对非法集资者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专家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顾磊:

《条例》以法治手段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着力解决行政机关预防和处理非法集资法律依据和手段不足的问题,充分表达了政府部门对非法集资的惩治态度,对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

《条例》最大的特点是变过去的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金融监督成为全社会的监督。相信随着条例的实施,各级地方政府一定会打破条块分割的金融监管模式,建立预警机制,确保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网、中国政府网、湖南高院。

来源:山东高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62553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