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网络赌博平台转账赚取手续费的男子被判一年两个月。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魏某于2021年3月1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骗至网上虚假赌博软件,共转账76280元给他人,其中23760元转入刘某银行账户。同年4月26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在网上被人以炒股为名诈骗,先后向他人转账109536元,其中1万元转入刘某账户。
同年5月,警方在南昌将刘某抓获。刘某如实供述,他利用家中的7张银行卡,帮助网络赌博平台转账,赚取手续费。据统计,刘名下上述账户总流水为59507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有坦白、认罪、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