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官财经何希格)
“亲爱的,给个五星赞,返5元红包!”商家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的情况屡见不鲜。本应帮助消费者决策的评价,通过好评和返现的方式变得毫无意义。淘宝宣布将更改淘宝评价标准的相关条款,以增强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其实早在2013年,淘宝就表示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很快就会公布实施。然而八年很快过去了,优惠返现的现象并没有消失。
12月21日晚,Taobao.com发布了一份关于改变Taobao.com评估标准规则的通知。淘宝表示,为使评价内容更加真实,提升用户对评价的体验,淘宝将对《淘宝评价规范》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该规范将于2021年12月28日生效。
通知显示,这一变化主要包括调整评价内容和行为要求,明确评价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适用于所有淘宝卖家和买家。
与修改前相比,新版评价标准对买卖双方的行为有了更具体的要求:
卖家不得要求买家只写好评、修改评价、附加评价等。自己或通过第三方;不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买家“好评”,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现、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好评返红包、好评返券;不得通过诱导买家、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方式获取不真实评价;不要自己或通过第三方故意给同行竞争对手与事实不符的评价。
买家不得以给予中评、差评或负面评价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要发布大量没有实际意义或者与现实不符的信息。
关于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信息,淘宝将根据相关规则采取屏蔽评论内容、不予积分等措施;对违规卖家,采取向买家支付一定金额、下架、删除商品、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扣分等措施;对于违规买家,采取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一般来说,返现金额小,看似无伤大雅,实际上却带来很多危害。奖励返现本质上是一种虚假宣传,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变相贿赂。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也侵犯了其他商家的权益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有利的返现也违背了评价机制的初衷,对网络交易的整个信用体系也是一种伤害,最终导致消费者、商家、平台三输的局面。
即使是参与有利返现的消费者本身,也难免会为了一点点利润而损失惨重。有的商家不讲“武功”,消费者给了好评也拿不回那点现金,哪怕金额已经很低了;部分消费者已经给予了很高的好评,使得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维权陷入被动。
返现由来已久,很多人都习惯了。早在2013年,杨光。com做了一个关于优惠返现的报道。据报道,阿里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有利返现现象,并高度重视。这种行为独立于群体评价体系之外,会干扰我们的有利评价体系,无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消费者对交易的满意度,不利于商家服务质量的提升。淘宝一直在制定相应的措施,很快就会公布实施。
这看起来是个好消息。但是我们从淘宝公布的评价标准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评价标准在2015年才第一次生效,淘宝对于有利返现的反应还是略显迟缓,而且从近几年的结果来看,治理效果很一般。
淘宝评价规范截图
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好评返现”并不是空白给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用户评价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此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进行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法治日报曾指出,治理有利返现的一个重点是规范经营者,尤其是牢牢牵住平台经营者这个“牛鼻子”。以及外卖电商平台。屡禁不止离不开一些平台的“推波助澜”,平台有监管失职的责任。
从2013年到2021年底,9年即将过去,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希望淘宝这次不要仅仅停留在更新规则的层面,而是采取大刀阔斧的措施,彻底整治有利返现的乱象,还消费者一片净土,让消费者不用再等下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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