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个人信息泄露案例

姓顾的名人2022-07-07  14

来源: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微信官方账号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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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就接到各种推销电话。你遇到过这样的烦恼吗?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公布了几个典型案例,我们来看看。

案例1

J家具有限公司、梁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事实

2015年至2017年,J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安排该公司营销人员王某等人从家装建材、房产销售员工处非法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再利用电话营销方式销售该公司家具产品。j公司通过上述方法非法销售房屋共计获利人民币243274.34元。在此期间,被告人王将购买的部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J公司、梁某、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据此,依法对J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王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典型意义

除了个人,单位也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本案中,J公司为提高经营利润,通过不同渠道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形成了以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为首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犯罪团伙,使公民隐私面临风险。同时,频繁的电话推销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不法分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出售牟利,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二次泄露。本案的依法处理,打击了有违法意图的企业的侥幸心理,迫使其诚信经营,通过正当渠道做过硬的质量和品牌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用户信息,希望通过“电话轰炸”做大生意,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手表行业旅游

纪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拘禁案

基本事实

2016年底至2018年3月,被告人吉某担任中介。谢某教授等人通过网上购买位置信息、在汽车上安装GPS、使用设备定位、在被害人住所附近观察等方式,非法获取特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帮助客户寻找受害人,从而收取中介费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10月,被告人吉某将被害人的位置信息非法提供给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顾某,帮助顾某寻找并非法控制被害人。明知顾某对被害人实施强行控制后,仍为其开车,帮助顾某实施非法拘禁活动。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纪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伙同顾故意实施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吉某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典型意义

由于公民个人信息涉及公民人身和财产隐私,容易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交易等方式传播。,且被不法分子大量窃取使用,引发下游相关犯罪,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此案的办理,不仅严厉打击了以非法手段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也打击了其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下游犯罪,切断了它们与下游犯罪之间的链条,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意义重大,给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

案例3

售楼处业务员崔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事实

2020年11月,某售楼处销售人员崔某通过微信向他人提供从同行处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多名房产准买家的姓名、手机号码等。据统计,被告人崔共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约2.5万条。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典型意义

目前,除了本案中的销售单位掌握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外,电信、交通、酒店、快递等服务行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也会获取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装修、房地产行业获取的信息不仅涉及公民姓名、手机号码,甚至涉及身份证号、家庭成员、房屋地址等隐私信息,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更大挑战。本案中,被告虽然没有通过直接销售获利,但为了扩大业务、提高业绩,违反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与相关行业的其他人员交换、共享客户信息,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以出售获利为基础。本案中,被告人提供的信息量已达到定罪标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的审理有力打击了出售、提供在履行职责和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彰显了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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