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莹(华北电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依靠人民、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公民在网络空中合法权益有保障的原则。现代社会,互联网的发展在造福人们生活的同时,也隐藏着风险。比如,非法交易信息形成黑色产业链,不断趋利化、集团化、复杂化,使得个人网络信息面临泄露风险。公民信息泄露,轻则扰乱个人生活,重则危害国家安全。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公民个人网络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多管齐下,既加强了我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顶层设计,也为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编织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
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提。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法律修订的速度往往落后于网络发展的速度。现有法律很难覆盖现实社会不断变化的情况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目前,我国约有40部法律、30多部法规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有规定,既有《民法典》等基本法律,也有《网络安全法》等专门立法。但是,这些现有的法律法规需要改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要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对现有法律进行全面统一的梳理,使之协调一致,废止过时的,完善落后的,以适应互联网时代新的复杂形势,减少法律监督的盲区。
与相关部门协调,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互联网不仅是一种技术形态,更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包含多个主体和活动,对应多个社会关系和多个监管主体。需要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的网络监管。个人信息的传播涉及获取、存储、利用等多个环节。个人信息保护需要依法明确这些部门的职责权限,避免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实现多部门联动共治,给违法违规者戴上可操作性强的“紧箍咒”,为个人信息保护筑起“防护墙”。
依法管理网络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
网络犯罪成本低,利润高,一直处于高发状态,直接危害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个人网络信息安全,必须用好法律武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网络,加大依法打击制裁力度。
提高依法依规管理网络的意识。依法依规管理网络,关键是提高行业的法律意识。《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也明确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及其义务。互联网是第一责任主体,要依法有效治理网络服务体系漏洞。同时,强化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制裁力度,明确赔偿责任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准入和管理;依法加强对泄露个人信息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铲除黑色产业链,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在好事之前和期间支持制度化的措施。面对成千上万复杂的网络技术应用,仅仅依靠事后的法律是有限的,事前和过程中都需要制度化的措施。完善网络监管体系,通过严格的事前监管,防止各种非法侵权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应当履行“受理和处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投诉和举报”义务的职能部门。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环节是确保维权渠道的畅通,并建立相应的赔偿制度,从而发动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减少非法侵权行为的发生。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制裁和处罚。
加强网络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管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点。
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强化重点监管是重点。依法加强对重点对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即加强对保护当事人民事权益的监管,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监管;加强对客户端、数据库、服务器网络等关键技术节点的监管。要监管网络平台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行为合法、正当、必要;还要看执法部门是否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时对网络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执法到位。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监管,以达到“兼顾未实现”的目的。
重点加强对机构的监管。一是企业要按照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构筑个人信息“护城河”。二是积极开展网络领域个人信息安全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作为网络运营者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重要标准。第三,组织相关专业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涉及大量用户的网上隐私政策进行全面甄别,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进行安全评估。简而言之,网络领域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受到全程监管。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规,应该给网络运营商一份权利义务清单,重点是让他们明白哪些行为是必须的:比如隐私条款必须明确;明确用户有权更正、撤销或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必须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提供。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如不收集和提供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以默认、绑定、停止安装使用等方式强制用户变相授权。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同意用户收集信息等。,并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帮助保护个人信息。
《光明日报》(2021年12月14日06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