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隔%有害蓝光”“预防近视”,虚假宣传!宝岛眼镜被罚,消费者咋索赔

2022-07-06  33

发布虚假广告

上海苏博眼镜有限公司最近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罚款5万元

上海苏博眼镜是...

就是这个电商平台虚假宣传《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现,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处罚了。......

儿童眼镜的虚假宣传

“阻挡98%的有害蓝光”和“预防近视”

“包道眼镜”被罚5万元

处罚函显示,根据相关举报线索,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12日对上海苏博眼镜涉嫌虚假广告进行立案调查。

经核实,上海苏博眼镜自2021年2月起,在其电商平台官方店铺(店铺名称:包道眼镜官方旗舰店)销售一款儿童防蓝光眼镜产品。

为了推广这款儿童眼镜产品,官方旗舰店在产品销售页面上使用了“阻挡98%有害蓝光”、“预防近视”等广告用语。

据实际调查,上海苏博眼镜销售的儿童眼镜对光谱范围为385nm至415nm的蓝光的遮挡率可达98%,对光谱范围为415nm至445nm的蓝光的遮挡率仅为30%。根据现有的科学知识,有害蓝光是指光谱范围在445nm以下的蓝光,即上海苏博眼镜销售的儿童眼镜产品,对部分光谱范围内的有害蓝光只有98%的阻挡作用。

另外,目前没有充分的医学证据证明防蓝光眼镜产品在防控近视方面具有显著效果,上海苏博眼镜也无法实际提供其销售的眼镜具有预防近视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指出,上海苏博眼镜作为广告发布者,对其网店销售的儿童防蓝光眼镜功效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上海苏博眼镜罚款5万元。

该决定还显示,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上海苏博眼镜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但未提及涉案儿童眼镜产品信息。事件发生后,上海苏博眼镜已主动删除相关违法广告用语。

包道光学多铎

因虚假宣传而被处罚

8月11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近年来,涉及上海苏博眼镜的行政处罚多达6起,其中3起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此外,2020年10月21日,上海苏博眼镜存在“以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被依法处罚。2020年5月29日,该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牧溪”1012眼镜。在网页上声称赠送眼镜配件,实际上并没有全部赠送。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被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元。

8月11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包道眼镜官方旗舰店看到,有多个品牌的儿童眼镜在售,价格从100到500元不等,部分品牌显示有“防蓝光”功能。

针对所涉及的儿童眼镜产品及售后措施问题,近日,记者联系采访了包道眼镜。上海苏博眼镜客服人员在电话中表示,会向相关部门反映面试问题。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欺诈要求三倍赔偿。

消费者可以依法索赔。

法律专家认为,上海苏博眼镜的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企业对产品的虚假或夸大宣传,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如果企业明知自己的产品不能达到防蓝光、防近视的效果,无疑会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很可能构成欺诈。一旦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三倍价款,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计算。消费者依法索赔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针对宝岛光学屡屡陷入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陈音江表示,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否则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会遭到消费者的唾弃。建议相关企业吸取教训,及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商平台网页截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显然,经营者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北京隆安(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扬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购买了上述产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杨子扬表示,消费者合法权益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要求经营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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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孟刚

编辑/裴颖

监制/何永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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