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和缴费年限是怎么确定的?有什么区别?其实很多劳动者在面对工龄和缴费年限的确定时,一直都很模糊。不知道怎么鉴别两者,有什么区别。工龄和缴费年限是两个概念。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所谓工龄,其实就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者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表示员工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员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以及相关的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等等。
工龄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准,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不算工龄。换句话说,我们的弹性工作时间不算工龄。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最早出现在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是指以工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的工作时间。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的工龄。
连续工龄,也可称为本企业工龄,是根据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的。如果您曾经离开过公司,则从员工返回公司的最后一次工作时间开始计算。
在这个企业的工龄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实际上,如果有国家调配、国家安置的退役士兵,之前的连续工龄也应视为企业的工龄。支付工龄工资时,一般工龄和以前的工龄应视为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
连续工龄的作用:连续工龄最重要的作用是在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可以视为缴费。
如果还有其他一般工龄,其实其他一般工龄不能算缴费。
连续服务必须有文件支持。员工档案是证明连续服务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员工经历不可复制的材料。为什么国家不允许员工携带档案?不仅档案会丢失,还会被篡改或丢失。比如,劳动者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刑罚的,连续工龄从其重新就业之日起计算。因此,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
工龄的作用现在也不是没有作用。影响最大的是我们的病假医疗期和带薪年假。
医疗期,根据我们的服务年限和我们企业的工作时间,可以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在本企业工龄不满10年,工作不满5年的,可以享受3个月的病假,6个月内可以休。可能很多人也不理解病假。三个月病假实际上是指只要在任何连续六个月内没有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病假。这样用人单位就不能以病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在本企业工作20年以上的,可享受最长24个月的医疗期,30个月内可完成。
带薪年休假是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是指一般的工龄。
但是,很多劳动者对带薪年休假时间的计算有疑问。比如我换单位,在上一个单位休息五天之后,可以在下一个单位再休息五天吗?法律不能这么不公平。
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按时间比例计算。如果你在一家公司享有5天带薪年假,你应该在6月底辞职。如果单位不安排带薪年休假,再插入“带薪年休假应以单位安排为主,个人同意为辅”这句话,那么未休年休假工资就应该支付。根据工作时间,你应该休息2.5天。如果不休假少于一天,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2×300%。
如果去新单位,也要请2.5天假。不足一天不算,在新单位下半年只能休两天带薪年假。
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了5天带薪年休假,不能从工资中扣除。到新单位后,仍可享受两天带薪年假。
付款期限
说了这么多,缴费期限其实很简单。缴费年限可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社保制度建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根据《社会保险法》,视同缴费年限由国家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
社保制度建立后,我们每工作一年,就要参加一年的社保缴费,必须是一一对应的。如果企业不缴纳,劳动者可以维权,也就是说社保缴费相当于工龄。
然而,最权威的方法是检查我们的记录。
这是关于工龄和缴费年限的知识。希望大家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