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江苏宿迁小伙王与女生李确认恋爱关系。在七夕、中秋等节日,王会给李送520元、1314元等小红包,表达爱意。一年来,累计转账、红包达13万余元。两人分手后,王想追回恋爱期间的费用。
据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索介绍,原告以结婚为目的向被告大额转账10000元、5000元,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分手后,受赠人应当返还。
“520”“1314”之类的数字转账都是普通的赠与,女方不需要返还。为此女方出于维持爱情的目的,除了小额转账外,需要返还共计8万元。
评论:判断没有错,可以防止一些人以爱的名义行骗。
(来源:看看新闻,北晚新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