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市、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河南济源、湖北天门、潜江、仙桃为代表的具有地级权限的市,一种是以佛山顺德、郑州巩义、牡丹江绥芬河为代表的具有部分地级权限的区县。
前者不属于省内任何一个市,也不受省里委托。其党政关系由省委、省政府直接管理,在省内独立存在,享受地级市同等待遇,但行政级别普遍低于地级市。
后者理论上是省直接管辖,但实际上一般是省委托给下属市。在省内不独立存在,GDP不单独统计。但在经济发展、金融、优惠政策等方面与其他城市享受同等待遇。行政级别一般为县级,但党委书记一般由其所属市的常委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