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之外的特殊组织,按省直架构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管理。类似于一个准军事实体,该组织成立之初主要是为了备战和守卫边疆。现在更多的是负责垦荒,平时搞生产,战时转军事。生产和战备是正确的,对维护边疆稳定起着基石作用。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解放后,新疆生产力水平低下,发展停滞,人民生活贫困。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驻疆部队在党中央的号召下,逐步从部队调往外地,把主力投入生产建设。在新疆,大部分的粮食和所有的食用油和蔬菜都是自给自足的。
1954年,所有驻疆部队集体转业到地方工作,脱离国防力量,正式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受新疆军区和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此后,一大批优秀青年、复员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加入兵团行列,投身新疆建设。
195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升格”,接受农垦部和新疆自治区的双重领导。
197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此后,直到1981年,中央决定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制,由原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规格“升级”为中央和新疆自治区双重管理,享有省级社会经济计划专属管理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迎来了蓬勃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组织架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虽然名义上看起来还是一个军事组织,但实际上已经高度社会化成为军地一体的社会组织。它的组织结构和省市自治区差不多,虽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级别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定应该是副部级。按惯例,新疆党委副书记兼任兵团党委书记、政委,新疆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兵团副书记、司令员。兵团其他常委是副部的一部分,正厅的一部分。副处级设置已经可以判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了。但鉴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要性,现在中央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配备党委书记、政委,一般会配高一级,部长级也有明确规定。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仍维持副部级。
在架构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实行“师市合一”的管理体制。兵团管辖的十四个师、若干团、企事业单位分布在新疆各行政区域,“师市”、“团(场)、镇”党政机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受兵团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兵团“师”对应地方地级,有政委、军长或师长;或团场、牧场相应地方的县级。兵团、师、团等各级都建立了党组织。、行政机关、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成立,管理自己内部的行政、司法和经济事务。
在管理权限上,兵团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经济和财政管理权限单独计划,直接接受中央财政管理;行政和司法事务依法高度“自治”;新疆自治区负责党务和税务。在统计上,兵团的人口和面积包括在地方政府的统计中(兵团城市除外),但GDP是单独列出的,不包括在新疆自治区的数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