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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聚众淫乱的行为。
2009年,以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某某为首的22人通过“夫妻交流”、“走错房间”、“南京党”等QQ群参与性聚会、换妻游戏,被司法机关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刑事责任。
聚众淫乱罪,违反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遵守的生活规则所维持的公共生活的有序状态。
聚众淫乱罪来源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将流氓罪分为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五种轻罪。其中聚众淫乱罪在现行刑法第301条。
日前,某明星被曝与多人“运动”。如果这种多人的“运动”发生在大陆的秘密住所,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我们没有对这件事想太多。先说聚众淫乱罪相关的处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1条:
聚众淫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