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迎强监管,收费陷阱有望治理,互联网信用付仍属空白

海宁皮革城2022-07-06  26

文|《财经天下》周刊史思童

编辑|孙悦

信用卡业务将面临强有力的监管。

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信用卡业务管理、营销行为、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范。

长期以来,信用卡乱象频发,很多消费者陷入了信用卡收费的“陷阱”。监管重拳治理信用卡乱象,这类业务有望规范发展。

但业内人士也担心,上述通知仅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信用卡业务,市场上存在大量互联网“信用支付”业务,与银行信用卡业务并无区别。如果这类业务成为监管和治理的“漏网之鱼”,那么规范信用卡业务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信用卡投诉频发,乱收费成为重灾区。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淡薄,风险管控不到位,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监管强调将重点关注信用卡利息和费用收取、过度授信、发展方式粗放、对外合作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

近年来,超前消费潮流盛行,各种信用卡、消费贷款、分期付款等。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的通常消费模式。然而,看似便捷的信用卡却频频遭遇消费者的投诉。

1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收到并转发银行业消费者投诉87281件,其中信用卡业务相关投诉44374件,占投诉总量的50.8%。

可见,仅信用卡业务相关的投诉就占银行业务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信用卡业务确实为人诟病。

据了解,大部分持卡人的投诉集中在自动分期、任意手续费和高额年费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自动上演,然后还有各种手续费。”一位信用卡用户王女士告诉《财经天下周刊》,办理信用卡时工作人员不会详细解释,她也不懂。“而且就算我想提前还款,也还是要交分期手续费的。”

王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不在少数,甚至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是否自动分期。“我设置了自动还款。其实我一般都没怎么仔细看过信用卡账单。”一位长期使用信用卡的用户表示,现在要防范的是“霸王条款”。有些信用卡只有检查同意才能继续使用,消费者一般不会仔细阅读条款。一旦查了同意书,往往就掉进了“坑”里。

据悉,银行的自动分期一般分为六期、十二期、二十四期等。每笔信用卡消费账单达到约定金额,就会自动办理分期业务,而有些银行的账单分期低至10元起,甚至根本没有起点。

同时,银行也会利用一些手续费上的优惠来吸引持卡人办理自动分期,但实际上这些优惠往往是有时效性的,只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为了鼓励持卡人多消费,银行会支付“0首付,0利息 # 34;#34;无息分期付款 # 34;以噱头诱惑消费者,其实是隐藏各种手续费来变相收费。

有分析指出,商业银行应改变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方式,从单纯追求规模和速度增长向专业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转变。

事实上,信用卡违反了谨慎办理原则,滥发卡的情况屡禁不止。“以前信用卡审核标准真的太低了”,有持卡人反映。“大学的时候,我对朋友表现出善意,在网上申请了一张信用卡。那时候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连填的信息都是假的,以为自己做不到。没想到几天后居然收到了银行的信用卡。”

互联网支付是否应该被监管?

在这份《通知》中,监管也明确提出,“按照风险可控、稳健有序的原则,推进信用卡行业创新,通过试点探索网络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

但是现在网上的分期付款业务越来越多,如何监管仍然没有明确的说法。

互联网巨头的“信用支付”产品与传统信用卡非常相似:会为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消费、一定期限的免息服务,还可以选择对账单进行分期。而且用起来比信用卡还方便。不需要使用实体卡,网上支付时可以直接选择支付方式。

但与传统信用卡不同的是,这类产品的资金主要提供者其实是互联网巨头旗下的小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不受信用卡监管细则的约束,网络小贷的相关管理办法也尚未正式发布。

去年11月,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办法》来看,主要是对网络小贷公司的准入门槛、杠杆率、信息披露等进行限制,而没有对互联网平台“信用支付”等具体业务的相关风险进行规范。

不加限制,一些互联网平台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片面宣传利率和费率低、实际使用成本模糊、自动分期等。,与传统信用卡业务相同或相似。

目前我国金融业务监管趋严,监管部门正在加强相关乱象的整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通知对整个信用卡行业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业务整改挑战。

12月17日,北京银保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信用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知》,提出加强信用卡适当性管理、信用卡营销和催收业务管理,加强信用卡信息披露、客户信息保护和信用卡投诉处理。此外,强调银行应加强对互联网引流平台的合作管理,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的客户信息保护。

本文由《财经天下周刊》账号AI财经社原创出品。未经允许,请勿从任何渠道或平台转载。违者必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62015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