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发文:当时不知江歌遇害,最大失误是接受采访,你怎么看?


刘鑫的文章有几个严重的问题。(12月21日12点,文后更新重新排版)

停工时间

宣判没多久,就是一篇几千字的文章,显然是很久以前就认真写好的。在即将揭晓江歌之死能否在法庭上讨回公道的关键时刻,刘鑫的脑子里充满了委屈,又该如何洗刷。

刘一再强调自己对江歌的感情有多深,但这篇文章发出的时间,其实是在打她的脸!刘鑫,你太自以为是了,你好意思。我为你感到羞愧。

制造舆论

在刘鑫的文章中,是姜木和公众迫使她说话,导致陈世峰的律师根据舆论制定辩护策略。真的吗?刘的话早就写在案卷里了。日本的刑事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所以陈及其律师在审判前是可以知道刘鑫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和资料的。此外,陈被判20年,这是这类案件的最高刑期,但他没有被判更重的刑期,只是因为日本的立法。刘鑫试图制造陈被“轻判”的印象,并将结果栽赃给网民,让公众感到内疚。心可以被惩罚。

了解情况,不暴露

整个案件最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刘鑫说,她在案发后向警方通报了陈的嫌疑,但警方直到案发数天后才逮捕陈,罪名只是骚扰刘鑫。过了近一个月,她才因谋杀罪被正式逮捕。是日本警方办案时对证据特别严格吗?还是刘鑫对警方的说法含糊其辞?以刘报警时的语气,不难推断她当时完全明白门外情况的紧急危险,而且她心里早就可以断定凶手就是。如果她第一时间用更明确的语气告诉警察她的判断,警察就可以有更明确的目标,缩短办案流程。

如果早点落网,很多证据,尤其是关键的凶器,很可能就不会丢失了——至少陈处理的时间会少很多,找到凶器的几率也会提高——陈的律师就不会有那么多[/k0/]的余地来从容不迫地编造各种谎言为自己辩护了。(比如刘鑫隔着门递刀)

刘鑫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不知情,或者至少是选择性传递信息。即使在法律层面不违法,她也理应受到道德的严厉谴责。

理由

刘鑫为什么要含糊?当然,她可以辩称自己当时不记得也没看到。但从她前后矛盾的言论和行为来看,她只是想洗清自己,她甚至把江歌的死归咎于江歌和陈世峰!

这太无耻了。姜某将房子借给刘某,姜某在刘某的一再要求下帮她甩掉了男朋友。即使在姜报警后,也是刘怕姜的非法居留暴露,才阻止了姜报警。可以说江歌不是刘杀的,但刘死了是真的。然而,刘欣第一次甚至没有勇气明确指认陈世峰。他不仅眼睁睁地看着日本警察要迂回曲折地拿着复杂的证据,而且还多次搬出日本警察的案子在江妈妈面前等一系列拙劣的借口作为挡箭牌来逃避江妈妈。

陈世峰不能被引渡到中国,但姜木至少可以在中国把刘鑫送上法庭。

我不会说服姜木让刘鑫走。因为理解,理解和体谅不是一回事,因为刘鑫的问题很可能不仅仅是道德层面上的,因为说服别人宽容,完全是对别人的大度。

这个答案是昨天深夜手写在一封信中的。现在,我想再补充几点。姜木给她看了一条江歌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发的短信,短信里说刘鑫不买日用品,不打扫卫生,不做饭。江歌说她不想和刘住在一起。连岳的最新文章以一种非常合理的方式解释了这个细节。他说:

“刘鑫一个人住的时候,我预计会买日用品,做一些清洁。江歌一收留她,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这证明了什么?证明她在这段感情中已经彻底了解了江歌,江歌也一定会照顾好自己,为自己解决问题,甚至为自己牺牲生命。刘鑫有才能激发江歌人的母爱。”

我不认为这是过度解读。因为刘鑫在案发前后,甚至到现在判刑后的所作所为,都与她在公开场合和各种报道中透露出来的性格完全一致。我还记得那句冠冕堂皇的“我道歉了,你还要我做什么?”真的吗?

刘是本案的受害者,但她的责任不可推卸。即使我以最大的同理心依赖刘鑫的行为,依然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在我看来,核心问题不在于事发时,而在于她在事发后的处理方式。

事发时因为迷茫和胆怯,即使刘鑫真的锁了门也无可厚非,甚至连门是不是自己锁的都不记得了。我可以接受。

我不能接受的是,事发第一时间,被警察问“最近几天有没有和什么人发生过冲突,和谁?”当时她再次强调,2日下午她叔叔和陈发生了争吵,她说她把知道的都告诉了警察。他还说,警方第二天在陈的住处发现了血迹斑斑的衣服,并提取了DNA,这表明这是他们自己的报告。

这是胡说八道。

警察之所以在十天后以谋杀罪逮捕了陈世峰,是因为只有间接证据,而没有直接证据。唯一能提供最强证言的人,就是刘鑫。但她有选择地隐瞒了——她认定陈世峰的程度只是“下午和江歌吵架”。仅凭这些信息,警方当然要花时间查DNA,多走访取证。其实最懂的人宁愿把话烂在肚子里。

试想,既然刘鑫那天在屋里,害怕外面发生的事情,她为什么不能直接指证陈世峰是凶手呢?尽管她没有看到现场,但她有耳朵和大脑。事发当天刚给她发了一条恐吓短信并跟踪她,刘才敢和姜一起回屋。她真的不知道凶手是谁?

她知道了。非常了解。

在配合警方调查时,刘鑫在文章中这样回忆:

“我心里非常明白非常肯定凶手就是他。我相信警察明白这一点,但他们没有逮捕他。他们只是没有足够的证据。”

这个时候,谁要你去猜警察的内心世界!你懂的,tm,告诉我!你知道日本警察正在等你吗?你知道这句话可以大大缩短警察的工作流程吗?警察办案需要各种证据,但是当事人的认定只需要心证,就算错了也不用承担责任!

哦,对了,刘鑫不怕承担伪证带来的“责任”。她不想承担的是,陈世峰真的杀了江歌,她间接牵连了江歌的责任。

麦卡,资深媒体人,资深司机,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硕士。角度犀利,脑洞大,专注有趣的体育资讯和观点,偶尔涉猎时事评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61910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