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宗室爵位制度分为宗室爵位、异姓英雄爵位和蒙姓爵位。在宗室爵位上,我们坚持的是册封不封藩地的原则,即高官厚禄在京,不封藩地。宗族封号分十二等,以和硕亲王为首,依次为多洛郡王、多洛贝勒、孤山贝子。铁帽子王是一种特殊的王子头衔。
清代宗室获得爵位的途径有三种:功勋印、恩典印、考证印。功德是建立在特殊功德之上的,这种功德往往是授予王子和公爵的,是世袭的。恩宠是皇帝大婚,边关大捷等大庆时期,一些皇族被提拔封侯。这样的头衔代代相传,底线是会辅助将领;考试是考核封号的形式,根据成绩降级,直至成为“闲散宗室”。我们所说的“铁帽子王”,其实就是建国时因特殊功勋而授予的八位世袭亲王,即瑞亲王、李亲王、郑亲王亲王、禹亲王、苏亲王、庄、顺城郡王、克勤郡王,以及清末新增的恭亲王、伊亲王、淳亲王、青亲王。
按照清朝的规定,凡是太子年满15岁,宗仁府都要请皇帝封爵。如果皇帝不允许,那就要每五年请一次。从太子爵到大将军冯恩爵都可以世袭。一般长子规定的爵位是“查抄封号”,世袭的用原来的爵位代替,世袭的推迟一个爵位。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帝为了刻意打压宗室势力,于是规定太子、郡王的爵位降低一等。比如在此之前,除了太子的长子,所有的儿子都可以封为郡王,之后只能封为贝勒;在此之前,除了郡王的长子之外,所有的儿子都可以姓贝勒,后改为贝子。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规定宗室封爵。20岁要考满、马、步态,成绩优异者可照常封爵。平,降一个爵位;不好,降两级骑士。
到了乾隆时期,实至名归的称号只能颁给射马、射步、满清三分优秀的人。两个优秀的,一平一低;一优两平或者两优一劣,两劣;三项全部持平或一优一平一劣三劣;一优两差,二平一差,一平两差,三差均收复试。如果应该给将军封爵,他没有爵级可以降,只好停发俸禄;如果应该给他降一级,停发两年工资;应降两级的,停职三年;应降三级者,缓期四年。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考试封号制度更加严格,不符合封号规则者不仅被封号,而且没有参考机会。
从分封制的方式可以看出,爵位如何取得与继承方式有关。比如太子有功,是世袭的,继承人永远是太子,称为铁帽子王;如果是亲切的,那就是世袭的。继承的时候会按规定降一级。之后会以郡王的身份攻击太子,直到辅国将军被封爵。这样的王子也叫国王。
无论收购方式如何,一般和硕太子只能被宗室中的王公兄弟收购。值得注意的是,铁帽子王中有两位郡王,分别是顺城郡王和克勤郡王。这两个世袭的郡王和世袭的王侯等级相同。
多君之王一般授予王子和侄子;和硕贝勒也主要针对王子、侄子、兄弟,以及有特殊功绩的宗室成员。贝勒的形象深入人心,因为影视剧中有很多刻画。按照规定,他们可以穿四爪绣袍,戴两层金龙冠,戴七颗东方珍珠的珍珠。如果王子在15岁之前去世,往往会被追封为贝勒大人,随葬品有上述。贝子也是如此,太子死后也追过贝子。
综上所述,在清代的宗室封号中,王子和郡王之间有世袭更替和世袭臣服。一般来说,世袭更替比较贵族,所以有郡王和郡王同级的现象。在分封的方式中,功勋封是最高贵的,所有被世袭取代的铁帽子王都被授予功勋封。其余的差异体现在薪酬和等级上,等级主要体现在礼仪制度上,即服饰、住所、婚丧等方面的规定。在古代,越级往往是越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