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质审查发证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于2002年7月18日开始实施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查发证制度。2008年12月31日,国家保密局、国防科技工业局、总装备部联合发布了新的军事保密资格标准。军事保密资格是承担涉密军事任务的必备军事资格之一。未取得军事保密资格的单位,不得从事涉密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保密资质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科研生产任务;二级保密资质单位可以承担保密科研生产任务;三级保密资质单位可以承担保密科研生产任务。军事保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国家安全、企业发展、家庭幸福和个人职业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