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是世界最大城市

柳永简介2022-07-06  22

叶凡龙一

【编者按】:江户是日本东京的旧称。200多年前,居酒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江户人爱喝酒是全国共识。

在酒桌上,江户人喜欢劝酒、争酒,而且从不以喝醉为耻,所以多有因饮酒过量而产生的烦恼。然而,无论是政府颁布的夜业禁令、禁酒令,还是频繁的敲诈和违约,都没能击垮江户人对居酒屋的热情。“酒是扫愁的扫帚”这句谚语流传至今。

江户时代,什么酒最受欢迎,可以配什么菜,常客是谁,它和今天的居酒屋有何异同?

日本饮食文化史研究者Ryuichi Iino在他的著作《居酒屋的诞生》中带领读者一窥江户人奇特的饮酒文化。书中引经据典,深入解读和探究了居酒屋俘获人心的奥秘,揭开了居酒屋文化流传至今的原因。

经出版社授权,本文摘录其中部分章节,探究200多年前江户人嗜酒的原因。

《居酒屋的诞生》【日】作者伊野龙一,王晓婷译;2022年1月;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19世纪上半叶,江户市民一年的饮酒量高达90万瓶。酒瓶(四桶)一瓶一般能装三桶五升的酒,90万瓶约5.67万升。如果当时江户人口100万,一个人一天大概要喝155毫升清酒。

那么今天是什么情况呢?日本国税厅发布的2011年酒类消费情况表(都道府县)显示,东京的酒类消费量最高,成人日均消费量约为301毫升(全国平均为224毫升)。东京人口多,是成年人的消费。如果像江户一样按照所有居民的总人口来计算,每人每天的消耗量大约是255ml,相差不大(全国平均是182ml)。东京的人均消费似乎还算高,但是现在清酒的消费大概是每人每天15ml左右(占6%),比江户时代少了很多。啤酒和起泡酒,酒精含量为清酒的30%左右,占一半以上(酒精含量较高的烧酒占9%)。如果和酒精的摄入量相比,江户市民的酒量丝毫不弱于今天的东京人。

日本东京,老城区的一家居酒屋。视觉中国图

此外,除了清酒,当时江户市场上还有很多“浊酒”出售。根据1873年留下的记录,过去“祖传浊酒酿造”有330名员工。1836年,又有1533人加入这一行列,从业人员达到1863人(4378人,幕末御摸之书)。

1833年开始的大饥荒导致米价上涨,幕府颁布禁令,将用于酿酒的大米总量限制在以前的三分之一。为了彻底执行禁令,出售给江户的饮料总量也将被限制在之前的三分之一。所以江户市的酒库存几乎消耗殆尽。为了填补这部分市场空,浊酒的酿造商增多了。浊酒也是以大米为原料酿造的,当然也在禁酒范围之内。这种从业人员的剧增可以看作是暂时的现象,但当时江户的新浊酒坊比以前多了300多家,是在市场的需求下应运而生的。加上浊酒的总量,当时江户市民的酒量无疑是巨大的。

也就是说,对于在居酒屋低价出售浊酒的人来说,不用担心货源问题。

当时住在大阪的狂歌者比彦所写的《光口笔言咄》(1795)中有这样一句话,“江户被酒醉,京都被衣醉,大阪被食醉”,比较了江户、京都、大阪三个城市,反映了江户在大阪人心目中的醉城形象。

酒量很好。图为“上户(酒量好的客人)席地而坐,下户(酒量不好的客人)独留桌”(上户、中座、上座、上座、下座、下座、上座、上座、上座、上座、上座、上座、下座、上座、下座、下座、下座、下座、下座、下座(出自八集

大阪人眼中的江户人嗜酒如命,但从西方人的角度来看,日本人的整体饮酒风格是不可思议的。

信步和秀吉统治时期生活在日本的传教士路易·弗洛伊(1563-1597)在他的著作《日欧文化比较》(1585)中比较了西方人和日本人在饮酒方法上的差异,指出日本人会想尽办法劝对方喝酒,喝醉了也不会感到羞耻。

我们很少喝太多,也没有人试图劝我们喝酒。但是在日本,大家都会想尽办法劝对方喝酒,往往到了一个人呕吐,其他人喝醉的地步。

我们认为喝酒到没礼貌的地步是非常可耻和可耻的,但日本似乎以喝醉为荣...

针对这种情况,第五代将军德川纲一踩刹车。

籍刚在1669年8月17日(2145年)颁布了这样一条禁令:第一,醉酒会使一些人失去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考虑到这种情况,我们特此颁布禁酒令,请各位今后饮酒要更加谨慎。第二,招待客人不要强行劝说。如果有因为喝酒而逃跑的人,劝酒的人也会受到惩罚。第三,要逐步减少卖酒的店铺。

禁令内容针对的是酒后行为粗暴、强行劝酒的行为,弗洛伊斯指出。此外,禁令还规定减少居酒屋的数量。籍刚在任期间颁布了一系列非常著名的法令,主要目的是保护生物,这些法令总被称为“生物慈悲令”。因为他似乎很讨厌喝酒,所以当月值班的老中土房管向其他若人传达了上述禁令,还说“因为将军讨厌喝酒,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同时警告下属要谨慎。”(年谱)这个禁令也通过小镇的实施传到了江户的大街小巷。(《包拯事件记录》,844年)

次年10月,更严格的禁酒令出台。此次禁令增加了对江户市的酒铺征收“海运金”(附加税)的内容,要求“遵循去年8月17日发布的命令,禁止大酒销售”(德川纪录片,六章)。一方面是为了填补当时幕府的财政赤字空;另一方面,幕府也应该希望通过提高酒精饮料的价格来减少酒精饮料的流通,从而遏制猖獗的酗酒现象。

尚进的征收对象不仅限于江户地区的酒行,全国各地的酒行都要缴纳。按照规定,所有的酒铺“都需要以高于白酒市场价50%左右的价格出售,增加的50%将来作为保证金上缴”(《包拯实录》,865)。这意味着在原来市场价的基础上再加50%的消费税。因此,运送黄金的制度受到了批评,并于1709年1月冈吉死后不久的3月被废除。

虽然禁酒令并未撤销,但原本是冈吉因为厌恶酒精而发布的遗嘱,所以这份遗嘱只是在冈吉死后才名存实亡,之后也没有发布类似的禁令。

在今天的日本东京,直到深夜,酒馆和居酒屋随处可见。视觉中国图

这一禁令颁布一百五十年后,1842年正月,北池研究所的下层官员向北池研究所递交了《联合申请书》(市内禁班合集),要求重新颁布禁令:“鲁园九年,曾颁布过禁止酗酒和强行劝酒的命令,但此后再无类似的指示。所以近些年来,尽管知道这个禁令,很多人还是以过度饮酒为荣。”如果现在能重新出台这个禁令,应该可以对公民进行训诫,规范他们的行为和作风。"

冈次死后,幕府并没有完全沉湎于酒精中毒,对因酒精中毒引发纠纷的人严惩不贷。第八代将军吉宗时代,明文化中规定了刑罚,对醉酒后杀人或暴力伤人的行为作出以下处罚(德川禁试后第四集):

(1)“醉酒杀人”的死刑。

(2)“醉酒伤人者”应受惩处,对吴家公职人员的惩处应严于公民和人民。伤人后,吴家某公职人员必须交由主人家保管,待伤者痊愈后,再补偿其治疗费用。不论伤势轻重,规定中小人(从小姓组到弟子官职)需交两个银币(相当于一两金币的20%),弟子为一两金币,脚轻,中为一两银币。不能作出赔偿的,以前是用刀或其他刀赔偿,但从1747年开始,在上述赔偿之上加强了惩罚力度,肇事者将被驱逐出江户。镇上的普通人,除了坐牢,还要在对方伤势痊愈后进行金钱赔偿。1744年还规定了赔偿金额:“公民必须缴纳一枚银币,低级工匠和民众也按上述标准支付待遇赔偿金。”当时的一两黄金相当于今天的75000日元左右。

(3)「醉酒打人者」所接受的惩罚与(2)所规定的并无多大分别。如果你是吴家的公职人员,不能按照(2)中的规定进行赔偿,就不需要交出刀具、短刀等。给受害者,但是你得把你所有的其他东西都交给受害者。普通商人、手工业者、普通百姓不仅要坐牢,还要赔偿损失,但没有具体数额。大概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相应的金额。

虽然当时有非常严厉的处罚,但是酗酒并没有得到遏制。正如人们常说的“火和酒后斗殴是江户的精髓”,酒后斗殴也是层出不穷。

《宇都町追逃事务所的团结一心》一书中也提到,很多人都以喝多了为荣。而且还有很多专门为酒类消费比赛设置的“大酒会”。其实“大接待”的习惯由来已久。山东荆川的《近代奇迹考》(1804)说:“酒战在清代(1648-1652)是非常普遍的。祭遵和狄申(两个名字)被任命为将军,敌人和我被分开。他们每个人都养了许多酒兵,举着大杯互相竞争酒量。这是一场盛大的演出。”书中还收录了描绘当时情景的《酒战图》。

酒战地图。客人分成两组争酒。(摘自《现代奇迹的审视》)

我不确定这种酒在战后是否还存在,但在19世纪后,大型酒局再次流行起来。在川深商人贵正树(明治初年)的《青葱馆冬园》中,记载了和祥与文化时期(1801-1818)盛行的盛大接待:

文化年的时候,杜东有一个大型的美食聚会,特别喜欢把客人的名字按A和b的顺序贴上标签,小时候爸爸带我去过柳桥八楼的一个宴会。附近被主人赏识的人不用说也来参加了。琳琅满目的新奇物品。首先,上户(善饮者)和下户(重饮者)的座位是分开的,宴席主人的座位在中间。双方的饮食都有记录,贴在名簿上。

当天,上门用医生的药箱盖先准备了一杯半酒,然后下门也用黑碗盛了31杯酒,下门拿出了大概两斤红糖和5个辣椒组合,下门吃了72个大馒头和28碗荞面。其余人员以此为准。确保排序公平。

在文中,大食会严格来说是“大酒大宴”。

这一时期最受瞩目的大食会之一,就是1815年10月21日,一个叫钟吾刘Uemon的人为庆祝自己的生日而举办的盛大斗酒会。当日有百余人参加,宴席承办人特意准备了五升至三升不等的六种不同大小的器皿,以供饮用。下关山有七升五组合兵,吉原有三升五组合兵,马尾镇有四升四组合兵,农夫城有四升五组合兵,上千兵住斯威布宿,密雾松有三升七组合兵。饮酒量惊人。

(莱文《窦银·水鸟》,1815年,图36)

也有妇女参加了宴会。一屋子美女喝了一升五合一,颜色没变。菊花楼的阿满喝了两升五合一,大妈喝了七合一当场晕过去。可见女酒客并不稀奇。

编辑:王宇

校对:张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61679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