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曾发表过一篇引起巨大轰动的文章,标题是《救命血来不及,年轻女子死在产房》—
刘,女,32岁,怀孕26周,因下腹疼痛住进陵水人民医院做人流。我们的妇产科医生告诉刘,在使用流产药物三天后,孩子留在他肚子里的机会很小。于是,刘被送进了产房进行引产。没想到,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A型血的刘在手术中大量出血,但医院只有400ccA的A型血库存。碰巧医院血库的O型血也是当天用完的。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发生了。
这位年轻的母亲带着未出生的儿子离开了,留下了一个11岁上小学的女儿。这是孩子最需要母爱的年龄。如果妈妈不在了,孩子会怎么办?做个过分的假设,如果那个小女孩是我们在场的一个人,而且我们在读小学,有一天放学回家,我们会发现,啧啧!妈妈走了?我们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感受到那种心情,能不能想象到她以后的生活。至少在她3岁的时候,她失去了母爱。我能感受到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痛苦。归根结底,悲剧的发生是因为血量太差。
2016年11月2日晚,泰安市解放军第88医院产房内,一名刚刚分娩的产妇突发大出血。因为泰安血站O型血库存有限,家人朋友在网上发出求助信息。不一会儿,爱心人士从四面八方赶来,48名市民连夜来到医院献爱心,献了18500毫升救命血。最后,血止住了,产妇转危为安。就这样,市民们做出了一点点贡献,挽救了一条生命,挽救了一个家庭。
有人说献血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但事实上,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成人血液总量为体重的7-8%,也就是说,一个体重60kg的健康成人的血液量约为4200ml-4800ml。但根据我国现行的献血规则,一个体重60kg的成年人献血量不得超过400ml,一般为200ml,也就是说,要捐献不到身体血液的二十分之一。这样不仅不影响健康,还能刺激骨髓的造血功能。献血对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也有积极作用。男性献血还可以降低癌症的发病率。经常献血的人比不献血的人更不容易衰老。
那么有人说,既然献血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处,为什么医生不为任何事情献血呢?这是胡说八道。百科上没有献血的广告。你怎么知道谁献血了?其实医学院的医学生和医院的医生献血都很积极。医学院的献血车里经常排着长队才轮到你献血。要两三天,三四车都是人。至于我们学校,我每次都献血。除了我们政法学院长期稳定的献血活动,学校的献血车一年只来两次,分别是4月底和10月,每次只有一两辆献血车。可见我们的献血意识大大提高了空!
每年的三月是我们的“雷锋月”。大学生无偿献血的公益行为,既体现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也有助于我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同时激发同学们回报社会、回报祖国的爱心和美好愿望,使无偿献血者把“雷锋精神”付诸实际行动,成为当代大学生的楷模。我想问问大家,为什么不做一些这么美好的事情呢?
孔子说:“人们总是爱那些爱他们的人。仁有多远?我要仁者,我对自己也是仁者。”可见,尊仁爱惜的道德思想,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当代中国的大学生,我们应该从时代的要求、国家的需要和个人的实际出发,努力塑造健全的人格,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
就像歌词里说的:只要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明天!
最后,我想用一句话鼓励你——勇敢地伸出我们的双臂,用鲜血浇灌红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