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侯、皇后、妃子、太子下达的命令,不叫“圣旨”,叫“敕令”。
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后下达的命令,称为“圣旨”。“易”常描述女性的美貌与美德,所以贵族皇家女性下达的命令称为“圣旨”。
皇帝的命令或讲话称为“诏令”。圣旨是封建王朝的最高意志,是圣旨的唯一法律依据,是最高司法权,是皇权的代表。
御旨、圣旨是朝廷、皇位突变后,由皇太后、皇太后、太子颁布空。当圣旨恢复后,圣旨和圣旨成为第一,并不起作用,主要是在特殊时期充当替代品。
当然历史上也有过慈禧太后和皇帝不和,慈禧太后打压皇帝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诏书的作用在法庭上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法庭发布命令的时候,还是以诏书的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