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这个社会中,有大量的未婚和非法同居者,这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问题是和重罪犯一起生活十年而不自知是很可笑的。恐怕违法者根本不敢出示真实身份证,一定是编造了假身份来伪装自己。但无论如何,他所有的伪装都是成功的,没有被女老板识破。不得不说,逃犯的表演功力真的很不错。但我个人觉得更重要的是女老板太粗心大意了,才造成了这么可笑的事情。对一个人一无所知,就先同居,尤其是十年。简直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赌博。多么惊心动魄啊!交朋友有风险,相处要小心,同居更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