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各地已陆续实施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头盔的规定,天津也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驾驶员和乘客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帽。2.违反者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拒绝罚款者将被拘留。
有研究表明,当事故发生时,戴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冲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以减少70%的受伤人员比例,降低40%的死亡率。不戴头盔的头部受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害戴头盔的头部受伤率是戴头盔的1.5倍。可以说,对于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来说,头盔相当于汽车司机佩戴的安全带,是给骑自行车的人用来保护自己的。
平时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人,基本都是社会底层。这一关乎民生的规定,无疑影响了底层民众的生活。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普遍使用,骑自行车的人通常必须戴上头盔,以确保他们不会违反新规定。对于广泛的人群来说,这一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给骑行者带来了困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不戴安全帽的理由会多种多样,不方便,出门着急,忘带,人车少,速度慢。
天冷的时候,一顶防寒头盔肯定能保护头部。除了戴头盔,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