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梯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一些资质较高的电梯公司的维保费也开始上涨。我们来公布一下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2003年版)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1999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42号)
建设部关于修订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公告
批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部分修订条文,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原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4月2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1999]76号
根据国家计委《1994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计划》(建建[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归口,中国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与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序
根据国家计委1994年修订《工程建设标准与定额制定计划》(计综[1994]240号)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组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一般原则;2.术语;3.室内空房间;4.公用部分;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主要修订了住宅户型分类、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建筑电梯和垃圾道设置等。增加了条款,扩充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执行中如发现本规范需要修改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住宅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本外车公庄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与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抚顺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哈尔滨建筑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冠谦、颜楷、林建平、张华、叶茂旭、祖润、张锡虎。
菲菲张燕春林朱显泽李朱长莲李桂文陈华宁
1一般原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的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中国新建和扩建城市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是低层住宅一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建筑为四至六层;
三、七至九层的高层住宅建筑;
四、十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建筑。
1.0.4住宅设计必须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能、节材、节水的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美观的客厅空。
1.0.6住宅设计应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同时考虑未来改造的可能性。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住宅使用要求外,还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除本规范外,住宅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
4.1楼梯和电梯
4.1.6电梯必须安装在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或入口楼层高于室外设计地面16m以上的住宅内。
注:①底层为商铺或其他住宅的多层住宅,当住户入口层距离建筑室外设计层大于16m时,必须安装电梯;
(2)底层为框架空层或储空层的多层住宅,当住户入口层距建筑室外地面大于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3)顶层为两层复式公寓时,不计算跃层层数。顶层住户入口层距建筑室外设计地面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4)当房屋的中间层有通向室外地面的入口和消防通道时,可从中间层开始计算层数;
4.1.7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建筑,每栋建筑不应少于两部电梯,其中应配置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8高层住宅的电梯宜每层设站。住宅电梯每层不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走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当高层公寓每个单元只有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络走廊连接。
4.1.9候梯厅的深度不应小于多部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米
住宅担架电梯设计参考资料(转)
2012年8月1日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要求设置担架电梯。担架电梯如何设置,担架电梯的尺寸如何控制,一直以来都有争议。现在收集一些信息供同行参考: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标准组的回复:
1.不能盲目选择医用电梯。医用电梯的设计是针对病床的,病床体积较大,需要配备大走道,走道的净空空和转弯半径。往往担架能进电梯却进不了屋;
2.工程建设标准与产品标准的矛盾正在协调;
3.从担架和住宅电梯轿厢对角线的改造入手,提出了“电梯容纳担架”的设计参数;
4.支持各地召开论证会,形成实施细则。选择1500 x 1600的轿厢基本可行,目前是1000KG,以后800KG就能满足要求。
二。天津执行的标准:2600 x 1800井道
三。青岛市规划局下发文件执行标准:至少一部电梯应保证可拆卸担架平放(最小轿厢尺寸为1100 x 2100轿厢)。
四。温州地区设计审图统一标准:1400 x 1600轿厢。
5.宁波讨论稿:住宅楼可容纳担架电梯的轿厢净尺寸不应小于1600mm × 1500mm,轿厢门洞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门洞不居中开启时,净宽度可适当减小,但最低不应小于800,并保证担架的出入口)
不及物动词上海住宅设计标准-2011:
5.2.2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建筑,每栋建筑不应少于2部电梯,且一部电梯轿厢的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米
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实施指南(林建平篇):1500 x 1600车。
八。国家标准担架升降机的最小尺寸(2600 x 1600)
电梯的主要参数,轿厢、井道和机房的类型和尺寸-第1部分:ⅰ、ⅱ、ⅲ和ⅵ类电梯-GBT 7025.1-2008,担架电梯标准:
表3列出了4.2.1.1的特殊住宅电梯。
a)额定载重450kg的电梯只适合载客;
b)额定载重量为630kg的电梯,也允许在一个人的陪同下乘坐轮椅载人(但不允许是电动轮椅)。
c)除了a)和b)中的载荷之外,额定载荷为1000kg的电梯可以承载带可拆卸手柄的担架。
北京新沙大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联系人:高俊电话:0310-2057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