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拟订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和方案,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和指导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和各项培训工作;负责镇(街道)和市直机关公务员的录用、转岗和调动工作;负责市外人员的调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职称资格考试和资格评价;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高级专业人员的规划、培训和管理;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拟订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