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了我们县一个44岁的乡长,体检查出癌症。有点苦。然而,我不得不批评这个题目。不要说组织怎么想,也不要说当事人怎么想。我就想问你,你怎么看?要不要人家赶紧下来,你才能上去?还是人家对你怀恨在心?
2009年,我县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县里对这次体检很重视,请了省里有名的大医院的医生,设备也是别人带的。
体检全面负责。在那次体检中,县里不少科级、处级领导干部查出了一些问题。其中,一名44岁的乡镇长被确诊为胃癌,最终确诊为胃癌晚期。医生说剩下的生命时间可能不长了。
县里也很重视这件事。一个乡长,为全镇的事业努力过,立过功,才44岁。如果他得了不治之症,大家都会有同情心。
考虑到一系列的化疗、手术治疗等。会耗费不少,县委最后研究后决定调整乡长回县财政局当副局长。因为县财政局有钱。
乡长也是一个讲政治,讲大局的感性的人。他知道自己的病情后,也知道自己不会在世上久留,于是婉拒了县委的好意,说不治疗了。让财政局副局长的位置给有能力的人。
但是县委不同意,还是下发了文件,安排乡长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后来乡长到县财政局报到后,一天没上班。
巨蟹座是无情的。过了一年多,乡长死了。
职场中的辛酸写在最后的总结回答里:
1.中年中层干部患癌两年。虽然他们的健康明显在衰退,但他们是公私分明的。只要当事人不主动辞职,组织就不应免除他人职务。
二是患癌两年的中层官员,虽然身体明显不行,但仍有战胜病魔的意志。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不辞职都没有错。
第三,做人,也要讲情怀。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喜欢像题目这样的非个人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