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四种风格是校正,草书,隶书和篆书。书指楷书、渭北;草书是指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野草;隶书起源于秦末汉初。主要用于抄写公文,以求简洁,后来也用于书写碑文和摩崖石刻。篆书是甲骨文、钟鼎、石鼓、篆书的总称。
常规脚本:楷书又称楷书、楷书、楷体、楷书、隶书,是从隶书逐渐演变而来,变得更加简括、横平竖直。《辞海》中说楷书“形制方,笔画直,可作典范”。楷书字体正确,是现代常见的手写汉字。
隶书:隶书,汉字中常见的庄重字体,书写效果略宽扁平,横长直短,呈长方形,讲究“蚕头鹅尾”和“曲折”。隶书起源于秦朝,由程邈编撰。东汉时期达到顶峰,被书法界誉为“韩立唐凯”。
草书:草书是汉字的一种字体,其特点是结构简单,笔画连续。草书形成于汉代,为书写简便,在隶书的基础上演变而来。大约从东晋开始,为了与当时的新草书相区别,汉代的草书称为曹彰;张旭、怀素等。是野草的代表;新草书相对称为今草。
印章文字:篆书是甲骨文、篆书、篆书的总称。篆书参考了金文、玉文和六种文字,保留了古代象形文字的明显特征。小篆,又称,是秦的常用字,也是大篆的简化字体,其特点是字形整齐,比楷书更易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