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立国之本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根深蒂固的、活跃的、有生命力的。它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历史性成果。它体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高度统一。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从政治上讲,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充分发扬人民内部民主。从经济上讲,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思想文化上,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绝不能有丝毫动摇。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要以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