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有4个级别。中国政府将突发事件称为“突发事件”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突发公共事件 ,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紧急情况有几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处理。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处理。
ⅲ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处理。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处理。
另一个常见也是最重要的标准是伤亡。死亡30人以上特别显著,10-30人显著,3-10人显著,1-3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