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会有两个副书记,一个由行长兼任,另一个是专职副书记。2016年初,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省委副书记的主要职能是协助省委书记和省长处理一些党务和行政事务,起到上传下达的关键作用。
在我国,除了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CPPCC主席等部级职务之外,省委副书记是一个省中职务最高的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