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将每个学生在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或高三年级的最后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分别计入中考成绩、高考成绩和学生档案,作为高中录取和大学录取的参考或录取数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别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或分级。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分为七个维度,即道德素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沟通合作与实践创新、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