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比如直接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突发事件,就是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的四级标准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一定应急措施的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2007年1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