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供暖温度标准是以18度为基准,可以上下2度,也就是16度到20度之间,都可以达到供暖标准。根据《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提前供热需要连续5天平均温度低于5℃。北京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采暖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国家现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