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叫国土局。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数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
承担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等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