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数字的使用一般要求庄重、准确、简洁、明了。我们通常使用阿拉伯数字是为了数字的准确性,但为了一些历史文化习惯或为了美观,我们不得不使用中文数字。
官方文件数字使用规范
类似于公历的世纪、年、月、日、年、时,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所有年份都需要书写,不能简化或省略。如21世纪、70年代等。
但汉语数词在公文中应作为词素,作为定型词、惯用语、缩略语、短语和带有固定色彩的词使用。如第一、二季度,第一、二方面等。
当两个相邻的数字并排表示一个约数时,应使用中文数字,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比如三四天,六七十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