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留二十分钟不是逗留史。一般来说,只有个人在其他地方停留超过24小时才算有逗留史。需要报告逗留史的一般是以旅游、观光或考察为目的的游客。在报告时,他们需要出示其逗留历史的证明,不得拖延、遗漏、隐瞒或谎报。
如果你只是路过某地,比如火车、高铁、汽车等交通工具,而且停留时间不长,那就算是路线史了。
无论是逗留史还是途径史,都要如实向防疫人员报告,不允许隐瞒和谎报,以免给防疫工作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