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①受理部门
专利局初审流程部受理处,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局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未经上述受理部门登记的申请文件禁止进入审批流程。
②受理方式
电子申请或纸质文件。
③区分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受理要求
如果申请文件符合受理的最低要求(如申请类别明确、格式合格、申请主体资格合格、提交方式合格、符合专利代理机构强制委托要求等,),然后: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期。
确认保密
①申请文件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按保密程序进行审查和管理。
[保密专利申请]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防以外的重要利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仍由专利局以纸质形式进行审查,但不予公布。授权后,在专利公报上只公布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
专利局应当将确定为保密的专利申请通知申请人。
可以根据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书面请求解密,也可以根据专利局每2年对保密专利申请的复审结果解密。
解密的时候要做解密标记,做解密公告,出版,单独出书。
②申请文件不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审查和管理。
分类
专利局的审查员将实用新型申请文件按照IPC进行分类,以方便审查员检索和审查。
初步审查
①初步审查的内容(详见实用新型初步审查)
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如请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的格式)。
是否与专利申请相关的法律程序(如委托代理、优先权等。)是否符合规定。
申请人缴纳的费用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明显的实质性缺陷(例如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是否符合禁止重复授权的原则,保护范围是否明确、简要,是否符合实用新型专利性的要求,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是否要求优先权或者分案申请等。).
②初审开始时间
受理完毕,申请费及附加费交齐,保密审查完毕,开始初审。
③初审的审查结果
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由初审人员出具初审合格通知书。
对手续不全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上的缺陷的,初审人员出具补正通知书,补正合格的,申请人继续进行初审。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如果申请文件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初审人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多次答复未克服缺陷的将被驳回,申请人克服缺陷的将通过初审;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撤回申请。
和授权公告
①授权和公告的时间
初审合格后,专利局将同时发出专利授予通知书和注册程序通知书。
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②授权和公告的流程
申请人在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时,专利局颁发专利证书,并于当日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专利权。
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需要定期缴纳每年的专利费。未缴纳或者费用不足的,视为放弃专利权。
③授权和公告费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年费、专利证书印花税和公告印刷费。
④授权和公告结果
专利局向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授权事项;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