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考有哪些新变化
2018年司法考试新规文件公布,司法考试报考人员和考试方式有变化。来看看具体变化吧~
操作方法 01
司法考试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在出来的“新部门考试”办法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所以还没有完全确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也没有确定,但是我们来看看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吧~
02
随着报考条件的变化,意见稿中明确了三类人可以报考。1.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学硕士以上学位。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也就是说,《实施办法》在强调法学专业的同时,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必须是全日制。
不过,关于2018年是否报考的问题,《实施办法》采用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也就是说,在《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之前,已经入学并取得学历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以及非法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的,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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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的变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两部分,分两部分完成。第一部分是客观题(全选择题),第一部分有资格考第二部分(全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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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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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考试内容的变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考查考生从事法律职业时应具备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但是,国家司法考试规定指出了主考考生应当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你见过吗?立正!“政治素养”,所以复习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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