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的职权有哪些
操作方法 01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
明确部委的任务和职责,领导部委的工作,领导不属于部委的国家行政工作。
02
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职权划分;
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包括经济、国防、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城乡建设、计划生育、民族事务。
03
依法审批行政机构的设置,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04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