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转让中转让受让人的责任是什么?
版权转让中受让方的责任是什么?对于作者来说,著作权是一种法律保障,可以依法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但在某些情况下,作者也需要转让自己的著作权,但著作权转让中受让人的责任是什么?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操作方法
01
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在著作权反复授权或转让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著作权与物权一样,具有绝对排他性,是一种绝对排他的权利,因此应当排除任何人的侵权行为,任何人都有不侵权、不妨碍的义务,包括善意受让人或被许可人。
善意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虽然没有过错,但其行为构成侵权的,仍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因此,基于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善意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可以也仍然应当被责令停止使用或者侵权,且无过错。
02
著作权反复转让和授权中善意受让人和被许可人的赔偿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以过错原则为基础,损失赔偿的承担应以过错为基础。
保护善意第三人,从而维护交易安全,最终促进交易繁荣,是包括知识产权交易在内的任何产权交易的客观需求。
虽然我国知识产权法没有明确规定善意第三人问题,但我国知识产权法及其司法实践承认对第三人的信赖保护。
如果后期受让方作为善意受让方或者被许可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则不能再判定其赔偿前期受让方的损失或者返还其利润。
03
著作权人对著作权的重复转让或者独占许可,从根本上违背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种民事欺诈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禁止。
如果在先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被认定享有著作权,然后受让人作为善意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不需要赔偿损失或者返还收益,在先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应当如何起诉要求善意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赔偿其损失?笔者认为有必要向多次转让或授权的权利人追偿。
后一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遭受损失的,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债权人要求赔偿。
权利人应当对其欺诈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