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商标抢注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企业该如何应对商标抢注?市场竞争激烈,商标注册时有发生。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该做出反应。
法律快报搜集了关于这一现象的资料,统计了商标抢注的两种司法救济方式。
希望以下信息能在企业面临商标抢注时有所帮助。
操作方法 01
可以对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已经被域名抢注者注册,但域名抢注者的申请尚未注册。我们可以通过对域名抢注者的申请提出异议来缓解。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的必要程序是三个月的商标公告期,这也是发现注册商标的关键时期。商标处于公告期,也就是说商标没有被核准注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异议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本案的法律依据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初步审查公告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先申请注册的,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02
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一般来说,过了商标异议期,没有及时提出商标异议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此时,商标使用人可以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的申请有五年的期限,即商标注册超过五年的,不能以正在注册为由申请无效宣告(驰名商标不受此期限限制)。
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注册商标的注销,也建议注册人同时提出商标申请,以便在注册商标被注销后取得注册商标。
商标实行在先注册原则,商标的注册早一天晚一天可能面临相反的命运。注册商标的好坏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品牌效益,因此有需要的企业应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过程中,保管好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避免出现注册商标等恶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