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要如何判断?有哪些情况?
如何判断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什么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发明或知识产权,通常会申请专利。
专利权是发明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那么专利所有权应该归谁呢?
操作方法 01
第一,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所谓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中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指不对外公开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技术资料。
因为脑力劳动不同于体力劳动,不受具体地点和通勤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最终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在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的任务,使用的资源是单位提供的,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
此外,职工退休、调动的,只要是与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都应当交回原单位。
当然也有例外,即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但本单位与发明人有合同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按其约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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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方圆的专利研究者,但是你学识渊博,知识渊博,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很强,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出了一款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鞋子,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了。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
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
所以,只要你精力充沛,有能力,工作之余就可以大胆发明,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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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除另有约定外,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由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单位或者个人。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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